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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江告字[2019]12号
  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决定于2019年10月25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衢江区14-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限
建设时间(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衢江区14-2地块
衢江中心城区,府前路以南,信安中路以北,霞飞路与求真路之间
84633m2,其中14-2-1区块:60669 m2(城镇住宅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14-2-2区块:23964 m2(教育用地及公园与绿地)
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教育用地、公园与绿地
≤1.46且>1.0,其中14-2-1区块≤1.8且>1.0;14-2-2区块≤0.6且≥0.42
≤25%,其中14-2-1区块≤30%
≤123565m2且>84633 m2,其中14-2-1区块内商服用房≤6000m2;14-2-2区块内幼儿园地上建筑面积≥10000m2;14-2-2地下空间≥45000 m2,幼儿园地下≥4000 m2
14-2-1区块≤45;14-2-2区块≤17
≥35%,其中14-2-1区块≥30%,且区块内集中绿地 ≥1500 m2;14-2-2区块≥50%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教育用地及公园与绿地50年
3
79978
23994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衢江)[2019]21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非衢江区的企业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以“限房价竞地价竞配套”模式进行,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19年10月24日16:00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16:00(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9:30(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该地块限商品房住宅高层及多层(四层及以上)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80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1500元/平方米);该地块限地下无产权储藏室等附属用房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5000元/平方米;限地下无产权1比1固定搭配销售的车位最高销售成交单价12万元/个(充电桩车位13万元/个)。
  
  2、该宗地竞配套用房所指的配套用房为14-2-1区块内的住宅用房,用作衢江区人才公寓用房。配套用房原则上须选取在同一幢,且所在楼层不得为底层和顶层,如超出单幢套数可安排在相邻幢。竞配套用房起始面积100㎡,增加幅度为100㎡的整数或倍数。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受让人须将对应配套用房(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配套用房面积不得不足,超出部分按180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1500元/平方米)结算。
  
  3.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按有关要求设置社区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底层不少于125平方米),内设电梯,并设有单独出入口,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位置和面积。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均由受让方统一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建设单位必须将该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4.幼儿园:14-2-2区块内配建18班幼儿园一所,要求按照省级一级幼儿园标准设计建造,采用地下智慧接送系统,并与住宅区地下车库预留通道相连。幼儿园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等相关规范配建;由受让方统一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建设单位必须将该幼儿园(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幼儿园装修标准须经审计认定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
  
  5.公厕与管理用房:14-2-2区块内结合管理用房配建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由受让方统一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建设单位必须将该公厕与管理用房(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6.公共停车场与绿地:14-2-2区块地下公共停车场与地面绿地由受让方统一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建设单位必须将该停车场、绿地(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公共绿地造价不低于500元/平方米。
  
  7.综合管线设计要求:须提供综合管线图,该项目内部(包括预留区间道路)实施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预留区间道路及其地下管线由受让方统一配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建设单位必须将该区间道路及其地下管线(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406、416室(衢江区求真路99号)。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406、416室(衢江区求真路99号)。
  
  联系电话:0570-3678083、0570-3660019
  
  联系人:饶先生,丁女士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查询。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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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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