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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柯区告字[2020]5号
  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决定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柯城区九华乡2019-1号地块、柯城区华墅乡2019-1号地块、柯城区华墅乡2019-2号地块、柯城区华墅乡2019-3号地块、柯城区华墅乡2019-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
建设时间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m2)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面积(m2)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年)
(万元)
(万元)
柯区让[2020]6号
柯城区九华乡2019-1号地块
九华乡境内,新宅村的东北侧
8248(其中旅馆用地6979,餐饮用地1269)
旅馆用地、餐饮用地
≥1.3且≤1.4
≤45%
10723≤总建筑面积≤11547(计容积率面积),其中旅馆用地建筑面积≤9771
≤18
≥5%
40
2
617
186
柯区让[2020]7号
柯城区华墅乡2019-1号地块
华墅乡柴家村境内
1245
文化设施用地
≥1.0且≤1.3
≤55%
1245≤总建筑面积≤1618.5(计容积率面积)
≤13
≥10%
50
1.5
81
25
柯区让[2020]8号
柯城区华墅乡2019-2号地块
华墅乡柴家村境内
1048
文化设施用地
≥1.0且≤1.4
≤55%
1048≤总建筑面积≤1467(计容积率面积)
≤11
≥10%
50
1.5
69
21
柯区让[2020]9号
柯城区华墅乡2019-3号地块
华墅乡柴家村境内
2694
旅馆用地
≥1.3且≤1.5
≤55%
3503≤总建筑面积≤4041(计容积率面积)
≤13
≥10%
40
2
207
63
柯区让[2020]10号
柯城区华墅乡2019-4号地块
华墅乡柴家村境内
2172
其他商服用地(养老机构用地)
≥1.5且≤1.7
≤45%
3258≤总建筑面积≤3692(计容积率面积)
≤11
≥35%
40
2
180
54

  
  注:柯区让[2020]6号地块旅馆用地、餐饮用地容积率下限值均为1.3。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柯资规条字[2020]1号、衢柯资规条字[2020]3号、衢柯资规条字[2020]4号、衢柯资规条字[2020]5号、衢柯资规条字[2020]6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拍卖地块的申请人为非柯城区的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柯城区指定区域内全额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0年6月12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及起始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柯区让(2020)6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时整、柯区让(2020)7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时30分整、柯区让(2020)8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10时整、柯区让(2020)9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10时30分整、柯区让(2020)10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11时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柯区让(2020)6号地块
  
  (1)该地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2)该地块旅馆用地用于精品民宿开发,按照《衢州市柯城区民宿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柯城区民宿等级认定方法>的通知》(柯民宿〔2016〕1号)达到柯城区“三星级”民宿标准。
  
  (3)该地块竞得人应做好项目施工及后期使用中的地质灾害防护措施。
  
  2.柯区让(2020)7号地块
  
  (1)该地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2)该地块为文化设施用地,建成后免费向公众开放。
  
  3.柯区让(2020)8号地块
  
  (1)该地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2)该地块为文化设施用地,建成后免费向公众开放。
  
  4.柯区让(2020)9号地块
  
  (1)该地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5.柯区让(2020)10号地块
  
  (1)该地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2)该地块为其他商服用地(养老机构用地),地块内建筑须满足《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及相关国家政策规定。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0-3047186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cheng.gov.cn/查询。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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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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