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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常自然资规告字〔2024〕6号
  经常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地号编号及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万元)
(万元)
常山县主城区老城单元E-25地块(一期)
8057
商住用地
1.0<容积率≤1.7
≤35%
≥2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7050
3525
备注
上述地块必需根据常山县主城区老城单元E-25地块(一期)建设管理要求、安置房回购要约、规划设计条件及常政办发【2019】171号等文件执行(详见供下载文件)。
1、地块建设管理要求由常山县住建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联系人:王淑君,电话:13587116223。
2、安置房回购要约由常山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和解释,联系人:徐磊,电话:15068939596。
3、规划设计条件由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联系人朱黎明,电话:13706703090。
4、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按《常山县工程项目中矿产资源规范处置及防范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暂行办法》(常政办发【2019】171号)规定办理,联系人:(资规局)凌琦艳,电话:1876810669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常山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除外,若上述对象竞得土地,则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若由自然人竞得的,必须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常山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6日;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7时;地块的拍卖时间具体如下:
  
  常山县主城区老城单元E-25地块(一期)拍卖时间:2024年2月27日9: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须知》等。《拍卖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常山县白马路161号;咨询电话:0570-5032070)。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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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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