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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4〕10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产业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
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
年均营收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
(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万元/公顷)
(万元)
(万元/公顷)
(年)
(万元)
(万元)
1
海自然字23211号
高新区春潮路北侧、一号直河西侧
7.0844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Hi Park 钱塘冰雪世界
地上1.5-1.7;地下0.2
≤50%
≥15%
12750
30000
竣工后3年内达到12900
40
3300
16410

  
  二、拍卖出让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
  
  五、本次拍卖公告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25日;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25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6:00);
  
  拍卖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至产生最高价;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825俞先生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28170沈先生曹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九、其他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年均营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表格)。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备案。
  
  1.海自然字23211号地块:①娱乐康体用地面积不小于总用地面积的20%,商业用地面积不小于总用地面积的50%,其余用地面积为商务金融用地;②该项目自持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其中该自持部分的50%以上须永久自持,剩余部分自竣工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五年后,允许对外销售;③项目建设室内滑雪场、室内冰场、水运动馆、体育综合馆、电影院等计容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30000平方米,项目永久自持的计容建筑面积须全部在该部分用房的计容建筑面积内,如超出永久自持比例的,则计入自竣工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五年后允许对外销售面积;④项目建成后3年内,须引进文体娱乐、培训、贸易等服务业企业5家以上,并在此期间纳统入规;⑤在建设和销售时,项目不得采用类住宅名称用途进行宣传;⑥项目如设置酒店、旅馆用房,相应建筑物功能区须整体销售(转让)和登记;⑦项目内禁止虚拟分割和第三方返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形式销售。
  
  

联系方法: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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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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