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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句容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句地交告(2004)字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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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002]第11号令)、《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省政府[2003]第11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句容市政府批准,现将推出句容市茅山风景区句容市管委会A地块等7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报名、资审时间:2004年11月8日8:30—2004年11月19日11:00;
2、交纳保证金时间:2004年11月8日8:30—2004年11月19日11:00前(必须在报价前);
3、投递报价单时间:2004年11月8日8:30—2004年11月22日9:30;
4、现场竞买及公布竞买结果会时间:2004年11月22日10:00开始。
二、报名资格:我国境内外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必须依据国家拆迁管理等有关规定,先行与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签订相关协议,自行实施拆迁补偿。竞买申请者应持以下材料报名申请竞买: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三、本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实行毛地出让、现状交地的,依据国家拆迁管理等有关规定,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和地下管线的搬迁均由受让人自行调查,自行实施拆迁、补偿;外部条件(水、电、路等)均为现状条件。
四、为规范土地市场,防止违约行为,竞买人必须在竞买前缴纳保证金。
五、竞买人报价最终最高者即为该宗地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如果在投递报价单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则采取现场竞价,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挂牌期间,采取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报价。
六、本期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由句容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江苏省土地市场句容交易所负责。
七、挂牌地块的情况见下表,详细情况见挂牌出让文件等资料。资料可向句容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所索取。
句容市2004年第10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面积、起叫价、规划指标等一览表
编号 | 宗地名称 | 宗地位置 | 规划用途 | 出让面积(m2) | 保证金(万元) | 起叫价(万元) | 规 划 指 标 | 出让年限 | 备注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化率(%) | 总建筑面积(m2) | 停车位 | 01 | 茅山风景区句容市管委会A地块 | 茅山镇 | 综合用地 | 227474 | 600 | 5074 | ≤30 | ≤1.0 | ≥30 | ≤227400 | 小汽车0.5辆/户;自行车每户2辆 | 商、旅:40住:70 | 现状交地 | 02 | 茅山风景区句容市管委会B地块 | 茅山镇 | 综合用地 | 309820 | 700 | 6910 | ≤30 | ≤1.0 | ≥30 | ≤309800 | 小汽车0.5辆/户;自行车每户2辆 | 商、旅:40住:70 | 现状交地 | 03 | 茅山风景区句容市管委会局部C地块 | 茅山镇 | 综合用地 | 78667 | 200 | 1755 | ≤30 | ≤1.0 | ≥30 | ≤78700 | 小汽车≥0.5辆/户;自行车每户配建车库 | 商、旅:40住:70 | 现状交地 | 04 | 茅山风景区句容市管委会局部D地块 | 茅山镇 | 综合用地 | 20000 | 100 | 446 | ≤30 | ≤1.0 | ≥30 | ≤20000 | 小汽车≥0.5辆/户;自行车每户配建车库 | 商、旅:40住:70 | 现状交地 | 05 | 茅山镇老政府部分地块 | 茅山镇 | 综合用地 | 608 | 20 | 47 | ≤35 | ≤1.6 | ≥20 | ≤1000 | ≥10辆 | 商:40住:70 | 现状交地 | 06 | 原茅山中学地块 | 茅山镇 | 综合用地 | 20279.2 | 100 | 564 | ≤30 | ≤1.0 | ≥30 | ≤20200 | 小汽车50辆/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自行车750辆/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商:40住:70 | 现状交地 | 07 | 句容市农机工贸公司地块 | 宁杭路西侧、铸造厂东侧 | 住宅用地 | 2109.4 | 10 | 13.1 | ≤30 | ≤1.3 | ≥30 | ≤2700 | 小汽车≥0.4辆/户;自行车每户配建车库 | 70 | 毛地出让,现状交地 |
说明:1、地块具体的规划控制指标见规划图,最终规划以句容市规划局批准为准。
2、土地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为准。
3、土地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
4、本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实行毛地出让的,依据国家拆迁管理等有关规定,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和地下管线的搬迁均由受让人自行调查,自行实施拆迁、补偿;外部条件(水、电、路等)均为现状条件。
5、上述地块的外部条件(水、电、路等)均为现状条件。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句容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的土地交易所
联系电话:0511—7267562、7267710、726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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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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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国土资源局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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