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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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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规划要求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AJ2019J-44 | 灵峰街道2017-37-1、2017-38至40、2018-28-1、2018-29至31地块 | 灵峰街道大竹园村 | 12860 | 商住用地(2017-40地块为住宅用地,其余为旅馆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400 | 1920 | 1.01-1.02 | 不大于50% | 不小于10% | AJ2019J-45 | 孝丰镇2018-42地块 | 孝丰镇城北社区 | 13795 | 零售商业用地 | 40 | 320 | 1580 | 1.0-1.2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AJ2019J-46 | 孝丰镇2018-38地块 | 孝丰镇城北社区 | 15049 | 餐饮、旅馆用地 | 40 | 340 | 1670 | 1.30-1.31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AJ2019J-47 | 孝丰镇2018-37地块 | 孝丰镇城北社区 | 5780 | 零售商业用地 | 40 | 130 | 650 | 0.6-0.8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J2019J-44的地块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不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若上述地块由非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竞买人(含自然人)受让的,须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并由新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AJ2019J-45、AJ2019J-46、AJ2019J-47的地块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若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上述所有地块的竞买。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19年8月17日9:00至2019年8月27日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16:00。
拍卖时间:AJ2019J-44:2019年8月28日09:00;
AJ2019J-45:2019年8月28日10:00;
AJ2019J-46:2019年8月28日11:00;
AJ2019J-47:2019年8月28日14:00;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土地契税等税费。
九、现场咨询:
联系地址: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中心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2--5021600)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先生,向先生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魏女士,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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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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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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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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