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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国土资源局3月29日至4月19日公开出让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编 号地块座落地块状况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规划设计要求拟出让方式
建筑密度绿化率容积率
NO.2007-C-11大丰市万盈供销合作社住宅楼净地481住宅70年≤50%≥25%≥1.5挂牌
NO.2007-C-12裕华镇黄海北路东侧净地117住宅70年≤85%≥10%≤1.7挂牌
NO.2007-C-13裕华镇黄海北路东侧净地64住宅70年≤85%≥10%≤1.7挂牌


  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NO.2007-C-11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4.5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加价幅度为1万元/次或1万元/次的整数倍。

  2、NO.2007-C-12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6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加价幅度为0.2万元/次或0.2万元/次的整数倍。

  3、NO.2007-C-13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5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加价幅度为0.2万元/次或0.2万元/次的整数倍。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本次挂牌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买者于2007年3月29日8时30分起至2007年4月18日18时止,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银行汇票到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1、挂牌时间:2007年3月29日8时30分至2007年4月19日16时。

  2、报价(书面)时间:2007年3月29日8时30分至2007年4月19日15时。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报名、报价地点: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大丰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联系方法:


  联系人: 纪建军、朱芹芳

  电 话: 0515-3517485、0515-3927039

  地 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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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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