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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寿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寿国土告字(20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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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寿光市人民政府批准,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 位 置 | 出让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履约保证金 | 付款方式 | 2007-6 | 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南,建桥路以东 | 53021m2 | 住宅 | 70年 | 1.46 | 人民币500万元整 | 分期付款 | 2007-7 | 建桥路以西,南环路以南,郭家路以东 | 105292m2 | 住宅 | 70年 | 1.46 | 人民币1000万元整 | 分期付款 | 2007-8 | 建桥路以西,金东街以北,郭家路以东 | 107778m2 | 住宅 | 70年 | 0.95 | 人民币1000万元整 | 分期付款 | 2007-9 | 北环路以南,文家路以西,文庙街以北,西环路以东 | 105579m2 | 商住综合 | 商业40年综合50年住宅70年 | 1.31≤容积率≤1.42 | 人民币1000万元整 | 分期付款 |
二、拍卖时间、地点
本次拍卖会于2007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寿光市温泉大酒店(寿光市城区温泉街99号)阳光国际会展中心(月季厅)举行。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属于房地产开发的,应具备相应的开发资质。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有意竞买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7月17日下午5时前向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相应竞买地块的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证明。同时交纳相应竞买地块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属于房地产开发的,应提交相应的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拍卖文件的索取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7月17日下午5时前到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寿光市圣城东街328号)索取有关拍卖文件。
六、其他情况说明
①本次拍卖地块标的均为各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权和各宗地在开发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权。拍卖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到各有关部门办理手续,除劳动保险和人防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性质的经营性收费如评估、测绘、监理、技术服务、规划设计等在寿光境内办理的按寿政发[2003]3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办理,即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50%收取。
②如到报名截止时间时,参加竞买者不到法定3个或拍卖不成功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出让的地点在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期限为10天,节假日不休息。 |
联系方法:
主办人: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
咨询电话:(0536)5192698、13806477888
(0536)5196456、15954489999
联系人:王存章、陈茂
联系地址:山东潍坊寿光市圣城东街328号
传真:(0536)5192639
邮政编码:262700
电子信箱:sgtdc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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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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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2007-9地块转挂牌,截止时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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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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