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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2009]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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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出让面积(公顷) | 总建筑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不含城建配套费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银座北街西侧原飞亚地块 | 北地块0.3446 | 北地块0.3103 | ≤6600(其中商业≤1900) | 商业住宅 | ≤2.1 | ≤35% | ≤40 | 25%-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4820 | 1000 | 南地块0.6354 | 南地块0.5184 | ≤12000(其中商业≤1900),包含保留已建6层办公楼 | 商业住宅办公 | ≤2.3 | ≤35% | ≤40 | 25%-30% | 商业40年、办公40年、住宅70年 | 合计 | 0.98 | 0.8287 | / | / | / | / | ≤40 | 25%-30% | / |
详细规划要求见台规条[2008]40003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肆级(含肆级)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30天内按有关规定,在路桥区注册符合相应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后签订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7日,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7日,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4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
挂牌时间为:2009年3月31日9时至2009年4月9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具体由中标单位与新城开发管理委员会签订回购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报名地点: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市招投标中心办事窗口。
3、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八、银行账户
保证金可汇入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帐号:301-900001040002783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900101040017771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
帐号:3300166350005900111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帐号:576900034110303
出让金汇入:路桥国库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7688685128、057682905169
联系人:沈先生、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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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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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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