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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市国土资源局09年4月10日公开拍卖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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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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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9年4月10日下午2时30分整在桐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会议室公开拍卖2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规划指标概况及拍卖起拍价及报价增幅
桐土储[2009]08号地块
地块位于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梧丰路东侧、校场路北侧、桐济路西侧。地块出让面积27674.69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住宅(城镇混合住宅),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具体规划指标:容积率:1.3-1.4。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化率:不小于30%。建筑层数:不大于11层。
该地块起拍价3210万元(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次增幅为70万元或70万元的倍数整,以起拍价叫价或以非倍数整叫价均视为无效,拍卖保证金为640万元。拍卖保证金的5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另外50%转作出让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建设项目通过竣工复核验收后予以退还(不计息)。
桐土储[2003]65号地块(附示意图)
该地块位于桐乡市振东新区振兴东路与东方路交汇处。地块出让面积:27811.47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住宅(城镇混合住宅),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具体规划指标:容积率:1.3-1.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化率:不小于25%。建筑层数:不大于6层。
该地块起拍价3198万元(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次增幅为66万元或66万元的倍数整,以起拍价叫价或以非倍数整叫价均视为无效,拍卖保证金为630万元。拍卖保证金的5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另外50%转作出让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建设项目通过竣工复核验收后予以退还(不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受让方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有意参加竞拍者,请于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4月8日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个人只须带身份证影印件),向桐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交易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8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4.出让金缴付时间:出让金均须在2009年5月8日前全额缴清。
5.报名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南路2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交易窗口。
6.如报名人数不足三人,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2009年4月10日8时至2009年4月20日15时,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09年4月17日16时,出让金交付时间:2009年5月20日前。
7.保证金账户:
户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乡市支行
账号:33001637235056118528
四、相关事项欢迎免费参阅拍卖文件。 |
联系方法:
联系人:姚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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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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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桐乡市招标采购中心 200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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