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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柳国土交告字[201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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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P(2011)25号 | 宗地面积: | 9338.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柳州市八一路与五一路交叉口东北侧、人民广场西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8.8 | 建筑密度(%): | 15-40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200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000万元 | 起始价: | 23750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9月05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9月15日11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P(2011)25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储备成本、控制性规划设计方案设计费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等相关费用,不包括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竞得人必须遵守下列竞买条件:
(一)竞得人在项目竣工之日起10年内不得对该宗地所建建筑物进行分割销售,6层以下(含6层)裙楼部分由竞得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自主经营,7层以上(含7层)主楼必须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年内建成国际四星级以上酒店(含四星级)并开业,按国际五星级酒店标准建设。
(二)为保证该项目用地的顺利实施,要求该项目的竞得人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公开交易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的1000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及四星级以上酒店(含四星级)按期开业后三十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该履约保证金给竞得人;竞得人未按建设周期要求施工、完工及未达到四星级以上酒店(含四星级)并开业的,每延期一天,扣罚3万元。未按公开交易公告要求的条件建设国际四星级以上酒店(含四星级),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按本次履约保证金数额收取违约金。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及修建性规划设计内容,即:柳规条件〔2011〕87号、柳规规管〔2011〕77号的文件要求及柳州市2010年10月第二次规委会通过的柳州市人民广场西南侧CBD商务中心规划方案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可在柳州市人民广场西南侧CBD商务中心(帆形意向)规划方案基础上针对外观作合理的修改。
若竞买人不是柳州市注册的法人单位,竞得土地后须在柳州市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新公司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单位方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组织、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8月19日至2011年09月13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8月19日至2011年09月13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9月13日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9月13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P(2011)25号号地块:2011年09月05日09时00分至2011年09月15日11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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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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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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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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