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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昆地(2013)招字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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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昆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双永路南侧、淀山湖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招标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位置 | 昆山市淀山湖镇双永路南侧、淀山湖东侧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F) | 建筑 密度 | 222384.66 | 商业、商务、住宅 | 40年、70年 | 0.6-1.0 | ≤35% | | | | | | |
注: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住宅(其中商业、商务占地不低于总用地的40%,且建筑面积(不含地下)不低于地上计容面积的60%,住宅用地面积不高于200亩),商业、商务用地内须配建一个星级酒店,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
二、土地招标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招标人(市国土资源局)对竞投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竞投申请人方可报名。
四、竞投者报名登记时间:自2013年1月24日上午9时至2013年2月26日下午15时止(双休日除外)。
五、竞投申请人报名时须出示有效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交报名申请表以及保证金进帐单。授权委托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六、本宗地招标出让竞投保证金为4750万元人民币。
七、本次招标出让投标时间、方式及地点:投标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下午1时至2013年2月28日下午1时30分前将填写好的投标书(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委托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书附件密封后投入指定标箱。标箱设在昆山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出让设定底价,竞投者报价低于底价,则为废标,不成交。
九、开标时间:2013年2月28日下午2时开始。
十、招标人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开标,当众启封并宣读标书。
十一、由土地评标小组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十二、评标小组成员对每个投标单位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为单个评委推荐的中标单位。经各评委投票后,得票最多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如出现得票最高有二个或以上票数相同的,则按各评委评分累加值最高的为中标单位。中标人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十三、综合评价标准包括:1、规划设计方案;2、工程建设周期;3、项目功能定位及招商能力;4、土地出价标的等。
十四、本次招标报名地点: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
投标及开标地点:昆山市国土资源局七楼西会议室。
十五、咨询及资料索取:本次土地使用权招标备有详细文件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咨询并网站下载招标资料。地址:昆山市同丰西路188号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电话0512-57306912,传真0512-5731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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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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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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