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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租赁公告
海土告字[2014]第8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租赁十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产业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开工半年投资额(万元)
年均销售(万元/公顷)
年均税收(万元/公顷)
出让租赁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海土字14072号
许村镇许村大道东侧、振兴路南侧
0.7187
商住用地
房地产开发
2.0-2.3
≤45%
/
/
/
/
40年?70年
360
1760
海土字14071号
斜桥镇华丰村华丰大道北侧
1.3273
商服用地
现代商贸
1.8-2.0
40%
7500
1500
/
运营后3年内300
40年
290
1410
海土字14073号
尖山新区新城路西侧、嘉绍高速尖山出入口南侧
3.4748
商办用地
商务办公
≤2.0
≤40%
/
/
/
/
租赁5年
60
280
海土字14055号
经济开发区海宁大道东侧、金利社区新村点西侧
0.8823
商业用地
商业商务
1.5-1.8
≤45%
11400
2100
/
/
40年
455
2260
海土字14056号
经济开发区海宁大道东侧、金利社区新村点西侧
0.3816
商业用地
商业商务
1.5-1.8
≤45%
11400
900
/
/
40年
200
980
海土字14091号
市区江南大道北侧、08省道西侧
9.3369
商服用地
/
2.2-2.5
≤35%
/
/
/
/
40年
5400
26900
海土字14043号
许村镇沈士大道西侧、规划园一路北侧
1.3317
工业用地
纺织业
≥1.7
≤50%
4650
2500
投产后3年9000
投产后3年300
40年
115
575
海土字14075号
高新区新潮路东侧、春潮路北侧
1.3654
仓储用地
物流业
≥1.0
≤55%
3000
/
/
运营后2年内150,每年递增10%,5年后不低于240
50年
65
310
海土字14096号
长安镇联合路北侧、越川路西侧
1.0194
工业用地
金属制品业
≥1.2
≤50%
4215
1000
投产后3年6000
投产后3年270
40年
80
385
海土字14088号
长安镇联合路北侧、越川路西侧
1.3083
工业用地
照明灯具制造
≥1.4
≤50%
4890
2000
投产后3年8955
投产后3年300
50年
100
460
海土字14018号
农发区启辉路西侧、依江路北侧
2.0124
工业用地
金属包装容器制造业
≥1.5
≤50%
4560
3000
投产后3年10920
投产后3年303
40年
155
760
海土字14095号
尖山新区杭州湾大道南侧、仙侠路东侧
5.4611
工业用地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5
≤50%
3450
4700
投产后3年7500
投产后3年300
50年
225
1115
海土字14093号
经济开发区白兔港东侧、长山河北侧
9.1988
工业用地
纺织服装制造业
≥1.4
≤45%
4500
5000
投产后2年18000
投产后2年750
至2064年1月2日
730
364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租赁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18日至2014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州西路建设大楼西南角附楼)获取挂牌出让、租赁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18日至2014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文礼路3号向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8日15时整,交款地点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要素交易窗口。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于2014年6月8日前(工作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底楼大厅内,挂牌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8时30分至2014年6月10日15时整(工作时间内)。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采用拍卖方式进行。
  
  2、本次挂牌、租赁的13宗地块设有底价,挂牌报价低于底价者则不予成交。
  
  3、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出让金,未竞得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次挂牌的10宗工业、仓储、商业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半年投资额、投产后年均销售、年均税收指标,成交后受让或承租方须与出让或出租方签订出让或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受让人、承租人未达到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的,须按合同和补充协议缴纳违约金,并落实整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宁市文礼路3号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朱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8728925687241220
  
  保证金账户名称及开户行帐号:
  
  1、交款账户(人民币):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2335508504
  
  账户名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账号:1204085029219017818
  
  2、交款账户(外币):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海宁市支行
  
  账户名称:海宁市财政局
  
  单位账号:33014021500220504784(境外美元)
  
  33014021500220504791(境内美元)
  
  33013021500220505319(港币)
  
  出让金账户名称及开户行帐号:详见挂牌出让、租赁文件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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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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