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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15年第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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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批准,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名称 | 四??至 | 总用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m2) | 规划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住宅部分90?m2及以下的套型面积所占比例(%) | 1 | NO.2015G08 | 建邺区河西南部D-2-1~4一号城市综合体地块 | 东至国有空地,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淮河路,北至规划道路。 | 93284.98 | 75690.15 | R2二类居住用地Bb商办混合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综合容积率:4.36 | —— | —— | —— | / | 2 | NO.2015G09 | 江宁区东山街道小龙湾路以东杨家圩二期地块 | 东至兴宁路,南至青年路,西至小龙湾路,北至小龙湾河。 | 211747.53 | 170620.26 | Bb商办混合用地B11商业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综合容积率:2.46 | —— | —— | —— | >50 |
二、土地交付条件
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地块编号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NO.2015G08 | 202800 | 294800 | 2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40600 | NO.2015G09 | 256000 | 372000 | 2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51200 |
四、出让条件
NO.2015G08 1、地块A分区为R2二类居住用地,出让面积38206.83㎡、容积率1.0
2、地块C分区为Bb商办混合用地,出让面积37483.32㎡、容积率1.0
3、地块B分区内须配建用地面积4746.33㎡的幼儿园一座,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成;
4、相邻地块间允许建设地下联系通道,方案须征得规划部门和河西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
5、该地块不得联合竞买;
6、地块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须具备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
7、地块所建项目的集中商业部分不得小于4万平方米,且须由受让人整体持有,经营内容中文化、体育、教育产业经营面积不得小于商业面积的50%,办公部分须整层销售;
8、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河西管委会签订《城市综合体土地开发建设协议》。
NO.2015G09 1、地块A分区为Bb商办混合用地,出让面积7033.03㎡、容积率1.0
2、地块B分区为Bb商办混合用地,出让面积36834.48㎡、容积率1.0
3、地块C分区为Bb商办混合用地,出让面积26911.01㎡、容积率1.0
4、地块D分区为B11商业用地,出让面积19634.47㎡、容积率1.0
5、地块E分区为B11商业用地,出让面积23946.33㎡、容积率1.0
6、地块F分区为R2二类居住用地,出让面积61660.94㎡、容积率1.0
7、地块内集中商业不得分割销售;
8、规划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为机场搬迁后的控制指标,机场搬迁前须核发机场限高以下部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出让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5年4月23日起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按规定申领。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六、有意竞买者按以下时间,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报价手续,并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5年4月30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5年5月12日下午16: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七、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5年4月30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下午14:30(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八、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13日下午14:25,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1238室。
九、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十二、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人民中学对面,金陵中学隔壁)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10楼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奥体中心东门对面)
网站: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001、(025)89691002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021
南京市公证处法律咨询电话:(025)89690113
传真:(025)83617841
南京市住建委开发管理处咨询电话:(025)8375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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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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