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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湖土资告字(20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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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5年7月8日上午10: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凰路800号)拍卖宗地编号为2015-10、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5-10 | 仁皇山分区RHS(N)06-1号地块(外环北路南侧,德清北路西侧,东侧、南侧为规划河流) | 批发零售用地[市政设施(二级加油站)]40年 | 3315 | 0.2-1.0 | ≤40% | ≥10% | 800 | 160 | 2015-11 | 南浔区练市镇2014-7号地块(练市镇练溪大道西侧,东为练溪大道,南为湖盐公路,西为空地,北为正豪电器用地) | 商务金融用地[商务设施用地(金融保险)]40年 | 1209 | 1.3-1.5 | ≤35% | ≥10% | 170 | 34 |
二、有关事宜
1、申请对象:
2015-10号:凡持有与湖州市区范围内当地政府(含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签订加油站搬迁协议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2015-11号: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7月7日下午16:0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凰路800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均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4、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
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交地时间
地价款付清后三个月交地。
(3)在土地成交后,受让人在成交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后(按成交总价的5%,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4)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5)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5、联系电话: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
杨女士/0572-2667778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俞女士/0572-2667717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女士/0572-2220049
练市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闵先生0572-395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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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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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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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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