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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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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9(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5123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V标准分区V9-1/04号宗地 | 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 35959 | ≤71918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0213 | 2043 | 15124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15-1/04、L15-2/04、L15-3/04、L15-4/04、L15-5/04、L15-6/04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87451 | ≤234772 | ≤40% | ≥30% | 35441 | 7089 | 15125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18-1/05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57543 | ≤143858 | ≤35% | ≥30% | 21291 | 4259 | 15126 | 沙坪坝区西永组团L标准分区L26-3/04号宗地 |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18516 | ≤74064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0462 | 2093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面积(㎡) |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15163 | 巴南区南彭功能区组团A分区A35-1/01号宗地 | 物流仓储用地 | 仓储业 | 25070 | ≤1.5 | / | / | 1305 | 1044 | G15164 | 巴南区南彭功能区组团A分区A42-1/01号宗地 | 物流仓储用地 | 仓储业 | 33437 | ≤1.5 | / | / | 1708 | 854 | G15165 |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D分区D52-1-1/03号宗地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兼容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仓储业 | 115593 | ≤1.5 | / | / | 6522 | 1305 | G15166 | 九龙坡区西永组团Ad分区Ad02-3/02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91002 | ≥1.0 | ≥7000 | ≥10000 | 14325 | 2865 | G15167 |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F标准分区F15-3/03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18160 | ≥0.7 | ≥7550 | ≥35000 | 928 | 186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3、G15163: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巴南区南彭功能区组团A分区A35-1/01宗地公示出让环保要求的复函》。4、G15164: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巴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巴南区南彭功能区组团A分区A42-1/01宗地公示出让环保要求的复函》。5、G15165: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彭组团D标准分区D52-1-1/03号地块建设用地环保要求的复函》。6、G15166:环保要求详见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西永组团Ad分区Ad02-3/02号号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7、G15167: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确定重庆北部新区礼嘉组团F标准分区15-3地块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渝环两江函〔2015〕102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5年12月17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2015年11月27日12:00时-2015年12月17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于2015年11月27日12:00时-2015年12月17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2月17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A幢1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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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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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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