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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0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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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 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付款时间 | 规划要求 | 其他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开发区2008-10公开出让地块 | 开发区(递铺镇)城南社区 | 115842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000万元 | 9850万元 | 成交日起60日内付清地价款 | 1.2 | 不大于30% | 30% | 其他按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开发区2008-23(鸟窝村)地块 | 开发区(递铺镇)城南社区 | 4055 | 餐饮旅馆 | 40年 | 60万元 | 245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不大于1.0 | 不大于30% | 不低于35% | 递铺镇凤凰山2008-3地块 | 凤凰山南侧 | 56152 | 住宅 | 70年 | 500万元 | 3050万元 | 1.0 | 28% | 30% | 报福镇2008-11(石岭)地块 | 报福镇石岭村 | 4165 | 住宅 | 70年 | 20万元 | 107万元 | 成交日起15日内付清地价款 | 1.0 | 不超过35% | 3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16日至2010年1月4日,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4日下午15:00时(以银行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将在2010年1月4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1月5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在安吉县招投标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09年1月5日至2010年1月18日下午15:0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10年1月14日下午15:00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21600)、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徐先生、周先生)、招投标中心(魏小姐、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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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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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0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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