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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诸市自然告字[2020]46号
  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1年1月7日上午9时,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商务区出让地块A-04-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征地面积(m2)
出让土地面积(m2)
用地性质
出让年限
商务区出让地块A-04-01
越都路以东,艮塔西路以北
16524
16524
商业、办公
40年
规划指标
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层数(限高)
(万元)
(万元)
(万元)
2.0-3.0
≤40%
≥10%
多、高层≤75米
1982
4957
100

  
  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规划要求详见规划图纸及规划设计条件,地块内禁止建设类别墅风格样式建筑。
  
  地块竞得人自持的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此处的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包含本项目销售后,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的计容建筑面积)的1/3,自持建筑最小办证面积按幢且不小于5000平方米办理权证。
  
  本项目不高于总计容建筑面积(此处的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包含本项目销售后,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的计容建筑面积)的2/3部分允许分割销售,其中项目允许建设酒店式公寓,面积不超过28000平方米,并允许按规划批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的权属单元分割销售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且不受《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商务类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诸政发〔2018〕54号)中“最小产权分割单元不得小于300㎡”限制。其余分割销售部分按照《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商务类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诸政发〔2018〕54号)文件执行。权属单元是指符合房屋权属登记条件,一般应具备封闭、永久、固定围护结构为四至界限的幢、层、套(间)等基本单位,不得以铜钉等方式进行虚拟分割。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陶朱街道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诸暨市陶朱街道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诸市自然告字[2020]46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参与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者可登陆“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入“绍兴市—诸暨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2021年1月6日下午4: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982万元,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20年12月25日上午9:00起至2021年1月6日下午4:00时内缴纳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6日下午4:00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其中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有关约定和程序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与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务区出让地块A-04-01投资履约监管协议》,方能办理供地等后续相关审批手续。
  
  (五)地块竞拍结束后,竞得人须及时到国家安全机关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落实国家安全防范要求。
  
  (六)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防止污染扩散措施,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七)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竞买人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收款收据到诸暨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六、联系方式
  
  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联系地址:诸暨市陶朱街道文种南路18号,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575-89077279;赵女士,联系电话:0575-87383981。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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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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