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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9月7日至9月20日挂牌出让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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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余杭区规划处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经余杭区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决定对余政挂出(2007)35号、36号二幅地块采用净地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绿化率 | 起始价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余政挂出(2007)35号 | 良诸镇管家塘村巨州路西侧 | 34998 | 商业用地 | 商业40年 | ≤1.5 | ≤40% | ≤40 | ≥20% | 31501575 | 详见挂牌文件 | 余政挂出(2007)36号 | 良诸镇管家塘村通运路北侧 | 23681 | 商业用地 | 商业40年 | ≤1.9 | ≤40% | ≤40 | ≥20% | 21401070 | 详见挂牌文件 |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参加:
35号地块: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2、具有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具有10家(含10家)以上著名品牌汽车生产企业授权的品牌汽车代理经销特许经营资质。上述资质和条件由区贸易局认定。竞买人截止报名日无欠交土地出让金情况记录(含关联企业);
36号地块: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2、具有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具有10家(含10家)以上著名品牌汽车生产企业授权的品牌汽车代理经销特许经营资质及一类汽车维修资质。上述资质和条件由区贸易局认定。竞买人截止报名日无欠交土地出让金情况记录(含关联企业)。
35、36号地块竞买成交后,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出让金20%,30日内交清出让金80%(含保证金)。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18个月内开张营业。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在该宗地上总投资额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非余杭区注册登记的中标者必须在余杭区注册具有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和报价时间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有形土地市场内,详细地址:余杭区临平沿山路186号。挂牌地块具体情况,在二楼大厅电子屏或公示栏中公示。
挂牌报价时间自2007年9月7日上午8:45时起至2007年9月20日下午3:30时正止。
四、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
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07年9月7日至2007年9月1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45至11:45,下午2:15至4:45,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缴纳保证金且到帐后(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9日下午4:15时前),办理报名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
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07年8月23日起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土地利用科索取。
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杭州市禹航公证处公证。 |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1—86229785
联系人: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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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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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二OO七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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