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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国土资源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临国土告(20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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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4年1月16日下午2时30分,在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四楼会议中心,依法公开拍卖四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概况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土地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柏叶路北侧、曹家路与峙平路之间 | ① | 6113.4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54 | <41.87% | >21.34% | 400 | 1250 | 柏叶路北侧、峙平路与双林路之间 | ② | 6353.7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24 | <42.9% | >18.17% | 500 | 1350 | 冠春园路西侧 | ③ | 8777.5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9 | <30% | >32% | 700 | 1800 | 柏叶路南侧、大庆路西侧 | ④ | 3717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6 | <40% | >40% | 300 | 680 |
注:本次土地以宗地为单拍卖位,以上四宗拍卖地块均设有保留价,如每宗地报名不足三家时,取消该宗地拍卖。
二、拍卖地块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四级以上(含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单位均可申请参加竞投①、②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四级以上(含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单位均可申请参加竞投③、④地块。竞得人受让地块后,根据建设规划部门提供的要求编制规划。
三、拍卖地块有关事项
1.报名办法: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时以宗地为单位确定报名地块,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并领取有关文件资料,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据如数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出让金。①②④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在3月16日前付清,③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3月31日前全部交清。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4年1月16日上午10时30分止。
3.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二楼土地储备中心窗口。有关拍卖出让资料可到该窗口索取,也可从网上查阅(www.cnestate.com)。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帐号:1207022109049207856(市工行开发办)
930101040002132(市农行)、2214000000025(市建行)
510004522100010(市商业银行)、24759108093001(市中国银行)
201000054181(市农联社营业部) |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6-5280089、528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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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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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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