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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永土让告字(200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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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五金城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五金城4号地块 | 24012.1 | 商业住宅 | ≤3.0 | ≤48% | ≥15% | 商业(办公) | 住宅 | 2000 | 17770 | 40 | 7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8年1月8日16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1月8日15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1月8日15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8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在2008年1月8日16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08年1月9日9时在永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9楼)举行。若申请人不足三人的,则转为挂牌方式,申请截止时间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二日。挂牌时间为2008年1月9日至2007年1月18日15时止,报价地点: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挂牌地点: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和永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本次出让活动由永康市公证处公证。
七、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该地块在开发建设时,要求套型面积≤90m2的住宅应占住宅总面积的70%以上。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八、投标保证金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交纳。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
联系电话:(0579)87177648、8717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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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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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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