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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淮国土告字[2011]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淮政秘[2011]36号),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两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起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淮国土挂(2011)05号
淮海路南、洪山路东
居住
5606.38㎡(8.41亩)
<9.4
<24%
>20%
70
8200
6000
10
商服
566.29㎡(0.85亩)
<63%
40
商服
3562.1355㎡(5.34亩)
4.5-9.4
<50%
>20%
淮国土挂(2011)06号
规划方安路西、规划桓谭路北
商服
2000㎡(3亩)
<3.4
<35%
40
2320
1200
10
居住
9628.24㎡(14.44亩)
70

  
  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淮北市规划局的正式批准文件,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规定执行。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户型、面积、保障性住房比例、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号)要求,出让地块居住部分容积率不得小于1.0。土地面积经规划部门审核后以最终发证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7、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8、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9、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10、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11、其它须提供的资料。
  
  竞买人登录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www.hbgt.gov.cn将以上材料进行上传。
  
  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淮北市土地发展中心;
  
  1、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淮海支行;帐号:03012011100002074。
  
  2、开户行:建设银行淮北市东城支行;帐号:34001642208059300000。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四、报名时间
  
  拍卖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11日(周一)16时止;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4月19日(周二)16时(以竞买保证金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时间为准)。
  
  五、出让方式
  
  至2011年4月11日(周一)16时止,如每宗地有3家或3家以上的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方式为拍卖,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如不足3家竞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挂牌时间:2011年4月12日至2011年4月21日(周四)上午9时。其间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报价,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六、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淮国土挂(2011)05-06号地块,由土地受让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淮国土挂(2011)06号地块,土地受让人需提供安置房面积约16850.17万平方米,其中回迁用地安置房5000.4平方米,方安路拆迁安置面积约11849.77平方米,可用安置房192套,安置户型:50-60平方米25套、81-90平方米108套、91-100平方米28套、100平方米以上31套。土地受让人负责承建拆迁安置房,相山区政府按照2300元/平方米加上楼面地价回购安置房。土地竞得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三个月内确保安置房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十八个月,同时完成室外配套设施建设,并达到入住条件,移交给相山区政府;安置房建设、质量、标准等具体内容由土地受让人与相山区政府协商解决。
  
  4、土地成交后,土地受让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余款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交付(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所有款项一律以银行汇票支付。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淮北市土地发展中心(古城路69号)。网址:http://www.hbgt.gov.cn、http://www.landchina.com。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与2011年4月19日前至淮北市土地发展中心(古城路69号)获取出让文件。
  
  淮北市土地发展中心定于2011年4月8日(周五)9时在淮北市国土资源局东三楼会议室举行出让答疑会并组织现场踏勘(不另行通知),敬请光临。
  
  

联系方法:


  联系人:丁李波、周韵
  
  联系电话:0561-3053625。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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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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