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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义土拍告字[201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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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1037 | 宗地面积: | 15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雪峰路与望道路西南侧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3.81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40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 | 起始价: | 505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6月08日至2011年06月14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6月08日至2011年06月14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三楼37-38号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14日11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6月14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6月15日09时30分在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产权交易大厅(4023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义乌市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我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事先须向我局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0802000904904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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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义乌市新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四楼产权交易大厅
联系人:翁春菊 叶小平
联系电话:8555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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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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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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