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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市国土资源局(新丰小区地块)近期公开出让
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奉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拟于2006年初在奉化市招标投标中心对位于本市城区中心地段拆迁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依法公告如下:

  一、新丰小区拆迁地块坐落位置

  该拆迁地块位于奉化最繁华商贸中心,地块南起至南山路,北至惠政东路;东起至新丰路,西至桥东岸路。地块西侧为奉化江(县江)地块南窄北宽,呈不规则梯形。

  二、 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

用地性质总用地面积(M2)净用地面积(M2)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政府回购商铺、住宅房面积(M2)使用年限(年)
商住130995114720.02<40≥1.0且≤1.69≥23住宅35000商业4406.9商业:40住宅:70

  三、 凡有意投资开发经营的房地产公司欢迎来奉投资考察或来电咨询。

联系方法:


  李先生 0574-88582728

  吴女士 0574-88581935

备注:


  关于对新丰小区地块拍卖资料变更的几点说明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曾于2005年12月对奉化市新丰小区地块拍卖进行过预公告[奉土资告(2006)02号],现因市规划局对该地块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进行了适当调整,相关出让资料也有所变更。因此,特作以下几点说明:

  一、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如下表:

用地性质总用地面积(M2)净用地面积(M2)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使用年限(年)
商住130995114720<40≥1.0且≤2.0≥30商业:40住宅:70


  二、要求参加竞拍的企业必须是具有三级以上(不包括暂定三级)资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三、小区建设工程建设竣工并经综合验收通过后,其工程质量获得宁波市及其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单项或多项奖项的,或提前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奉化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四、要求参加竞拍的企业具有相应经济实力,并且具有开发商住区块实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详实资料)。

  五、拟定起拍价人民币三亿七千万元,保证金人民币一亿元。

  六、参加竞拍的公司竞拍前必须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平面图,并报市规划局审核和市政府认同。

  七、必须提供政府回购房(用于原地安置)39406.9平方米,其中:住宅房 35000 平方米 ,商业用房 4406.9 平方米 (回购价格及具体要求详见奉化市土地流转中心详细资料)。

  有意者请与奉化市土地流转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管先生:0574-88581938 13805832388

  吴女士:0574-88581935

  奉化市土地流转中心

  2006年6月20日


  关于对新丰小区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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