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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11月23日至12月6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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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定于2005年11月23日上午9时至12月6日下午3时整在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招宝山街道南大街281号)对镇海区棉丰综合农贸市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
地块座落 | 土地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高度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东至万弓塘路,西至棉丰村海田商城,北至住宅区,南至住宅区。 | 6087 M2 | 商业、办公 | 40 | ≤24M(6层) | ≤35% | ≤1.7 | ≤30%,且≥15% |
本次挂牌土地总面积为6087平方米,用于建造棉丰综合农贸市场和办公用房,综合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400平方米,且以1600元/平方米的价格由蛟川街道办事处购置。
二、挂牌价格:本次挂牌出让的起始价为 520 万元。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不予成交。
三、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2、有意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请于2005年11月23日前到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购领相关资料、填写竞买申请书(盖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携带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及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报名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3、报名时,竞买人须缴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100 万元。竞得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最后一期缴付的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报名后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挂牌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南大街281号)
5、报名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南大街281号)
四、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本次挂牌《竞买须知》。 |
联系方法:
联系人:楼大周 何军达
联系电话:(0574)86275369 8629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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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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