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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慈土资告〔200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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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慈溪市土地储备中心城区27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期限:2005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双休日除外)。
报价时间: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3:30(双休日除外)。
报价地点:2005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上午止在市国土资源局515室(南二环中路138号),12月28日下午在市招投标中心(浒山街道北二环中路16号华泰大厦二楼)。
二、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西二环线以西,庙山东路以北,腾飞机械厂以东,宁波万安成有限公司以南(原兴业集团地块)。
三、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主要经济指标、土地用途、使用年限、挂牌起始价及保证金如下:
地块编号 | 宗地面积(M2) | 折合亩数 | 建筑密度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起始价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城区27号 | 32305 | 48.46 | ≤30 | 1.0-1.6 | ≥30 | 商业住宅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6105 | 600 |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出具由当地建设局允许参与该地块竞买的证明。
五、报名有关事宜:
1、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05年12月15日至2005年12月2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3:30(12月28日截止上午11:00止,下午不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到市国土资源局515室领取有关资料,并缴纳资料费200元,同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报名时需持证件: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保证金缴纳办法:本次挂牌地块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慈溪市支行上房分理处;收款单位: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专项资金专户,账号:3319951440010000004767。缴纳保证金需用银行汇票或现金缴款单。
4、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充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于挂牌结束后5日内不计息退还。竞得后不按规定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有关事项详见《挂牌须知》。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4)63809025 63013534
联系人: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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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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