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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6年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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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在火车站综合楼东侧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公开出让迪荡新城B2、B3、B5、B6、B7、D8、D9、D10、D11共9个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地块的规划经济指标及起拍价(起始价)如下表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起拍价(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迪荡新城B2地块 | 东至梅龙湖环湖支路,南至胜利东路延长线,西至梅龙湖路,北至B3地块 | 商业、办公 | 19494 | 不超过134515 | 不大于6.9 | 不超过35% | 不小于10% | 8750 | 2000 | 迪荡新城B3地块 | 东至梅龙湖环湖支路,南至B2地块,西至梅龙湖路,北至B5地块 | 商业、办公 | 8408 | 不超过46244 | 不大于5.5 | 不超过35% | 不小于10% | 3780 | 1000 | 迪荡新城B5地块 | 东至梅龙湖环湖支路,南至B3地块,西至梅龙湖路,北至B6地块 | 商业、办公 | 10065 | 不超过48307 | 不大于4.8 | 不超过35% | 不小于10% | 3770 | 1000 | 迪荡新城B6地块 | 东至B7地块(支路),南至梅龙湖环湖支路,西至B5地块(梅龙湖路),北至西施山路 | 商业、办公 | 10444 | 不超过52210 | 不大于5.0 | 不超过35% | 不小于10% | 4350 | 1000 | 迪荡新城B7地块 | 东至梅龙湖,南至梅龙湖环湖支路,西至(B6地块)支路,北至西施山路 | 商业、办公 | 12116 | 不超过66649 | 不大于5.5 | 不超过35% | 不小于10% | 5430 | 1000 | 迪荡新城D8地块 | 东至D9地块(支路),南至胜利东路环线,西至D7地块,北至梅龙湖环湖支路(B1地块) | 商业、办公 | 5111 | 不超过30666 | 不大于6.0 | 不超过35% | 不小于10% | 2550 | 1000 | 迪荡新城D9地块 | 东至梅龙湖,南至胜利东路环线,西至D8地块(支路),北至梅龙湖环湖支路(B1地块) | 商业、办公 | 8078 | 不超过40390 | 不大于5.0 | 不超过35% | 不小于10% | 3390 | 1000 | 迪荡新城D10地块 | 东至梅龙河,南至都泗门路,西至梅龙湖路,北至胜利东路环线 | 商业、办公 | 8860 | 不超过31013 | 不大于3.5 | 不超过35% | 不小于10% | 2660 | 1000 | 迪荡新城D11地块 | 东至梅龙河,南至都泗门河,西至梅龙湖路,北至都泗门路 | 商业、办公 | 8160 | 不超过32636 | 不大于4.0 | 不超过35% | 不小于10% | 2940 | 1000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上述9个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和绍兴经济开发区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方案的有关情况。
二、出让方式:如果一个标的的竞买人在3人或3人以上,则以拍卖方式出让;如果一个标的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出让。
三、出让年限
商业、办公用地的出让年限均为40年,受让人在出让年限内拥有法律规定的使用权,并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市内外的所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及欠交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的B2、B3、B5、B6、B7、D8、D9、D11地块的竞买。竞买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迪荡新城D10地块竞买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且需符合以下条件:1、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亿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2、2005年度销售人民币100亿元以上,同年利润人民币30亿元以上。
以上条件由浙江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出具《竞买资格确认函》,竞买人凭《竞买资格确认函》方可准予报名参加竞买。
五、竞买人参加拍卖的报名时间、地点及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06年11月22日至12月11日的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
3、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拍卖(挂牌)出让竞买申请表
(2)单位介绍信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6)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8)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以上材料(3)(4)(5)(7)(8)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2)(6)提供原件。
六、拍卖(挂牌)保证金
参加本次9个地块竞买的,在报名登记时除迪荡新城B2地块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2000万元以外,其余8个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均为1000万元( 12月11日报名的,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冲第三期土地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保证金缴入帐户: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帐号:0900000103190200010;开户行:绍兴市商业银行业务部。
七、如一个标的报名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该标的在12月12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
如果转为挂牌出让,我局将于12月12日在《绍兴日报》及市招投标中心和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上公告。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12月22日下午5时整(如在12月22日报名的,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支付保证金)。
挂牌报价时间: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6年12月25日下午3时正的工作时间内。在挂牌报价期限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要求报价的竞买人在2006年12月25日下午3时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并交给挂牌工作人员,出让人在12月25日下午3时10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
挂牌报价地点:2006年12月25日上午12时前,在市土地交易中心窗口报价;2006年12月25日下午2时起,报价地点调整在市招投标中心401大厅。
八、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
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本次9个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均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付成交价的40%款额,在成交后30天内付清;第二期付成交价的30%款额,在成交后60天内付清;第三期付成交价的30%款额,在成交后90天内付清。
在竞得人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后,竞得人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均被视为违约。对无故拖欠出让金,严重违约的,出让人可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若出让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九、相关事项详见《须知》 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有关本次公开出让文件资料可到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索取。 |
联系方法:
建设用地处: 张朵朵 电话:0575-5114059
土地交易中心: 许 虹 电话:0575-8021446
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沈小弟 电话:0575-8657134
市交易中心网址:www.sxztb.gov.cn
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td.s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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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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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补充公告
至2006年12月11日止,参加迪荡新城B2、B5、B6、B7、D10共5个地块的报名竞买人数每幅均不足3人,根据绍兴市国土资源局2006年第1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规定,上述5个标的在即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
有意参加上述5个地块挂牌的竞买人可按我局2006年第1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土地交易窗口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出让公告详见11月22日、12月1日的《绍兴日报》,也可通过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td.sx.gov.cn、交易中心网址:www.sxztb.gov.cn查询。出让文件资料可到土地交易中心窗口索取。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ОО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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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ОО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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