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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柳国交告字〔2006〕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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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投资强度要求 | 投标保证金 | 起始价格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Z[2006]1-1 | 桂中大道南段东侧 | 16719.43 | 住宅 | 2.8 | 25% | 4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5000万元 | 19000万元 | Z[2006]1-2 | 桂中大道北片区 | 46450.14 | A地块为文化设施用地;B地块为商业、住宅兼容办公用地 | A地块2.2; B地块3.0 | A地块不大于28%; B地块不大于27% | A地块不少于25%; B地块不少于35% | 文化设施40年;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Z[2006]1-3 | 桂柳路南侧静兰东北片 | 53545.42 | 住宅 | 3.0 | 不大于22% | 不少于4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交易价格只包括土地出让金和政府储备土地的补偿费,不包括Z[2006]1-3宗地内市鱼峰区桂华机械配件经营部使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补偿,以及办理土地使用证发生的相关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除本公告规定不受理申请的申请人以外)。
三、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不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核定的拆迁方案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以招标方案评定综合分值最高且所报地价高于出让底价者确定中标人。招标方案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按规划部门的要求进行。
五、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月8日至2007年1月18日,到中山中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7年1月9日至2007年1月17日,到中山中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17日15: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月18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07年1月19日10:00时在中山中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2007年1月19日11:45时在中山中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开标。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招标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方为有效,具体时间以我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联 系 人:覃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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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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