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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张国土资告字〔20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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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7—03 | 官黎坪居委会原氧化锌厂地块 | 15689.2 | 居住 | ≤1.8 | ≤35% | ≥30% | 70 | 617 | 3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7年3月9日下午5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2月12日至2007年3月9日(节假日除外)到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交易大厅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2月25日至2007年3月9日(节假日除外)到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交易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9日下午5时(节假日除外)。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3月10日上午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为2007年2月12日上午8时至2007年3月9日下午5时,地点为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交易大厅。
七、其他的事项
(一)出让起始价不含规划城市主、次干道路价格及契税和营业税。道路的一半(面积为6.894亩)按每亩12万元的划拨价计取,共计82.728万元。
(二)在报名截止时间如竞买人数超过三人(含三人),则按照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07年3月13日上午10时,地点在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六楼大会议室;如竞买人数少于三人,则按照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期限为2007年3月12日上午8时至2007年3月26日上午10时,地点在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交易大厅。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张家界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张家界市农行天门山支行 张家界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帐 号:894901040002782 43001520074050002076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0744)8234460 8292731
联 系 人:黄祖平 李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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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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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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