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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庐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桐土出让告字[2007]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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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桐庐县城新区4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土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拍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桐庐县城新区芝溪龙水库东侧,大奇山路西侧,临近320国道与大奇山度假村 | 43730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0.6 | <20% | >35%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823.2 | 1000 |
二、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11月20日间的工作时间内,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11月20日下午16时的工作时间内,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20日下午15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11月21日上午10时整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举行,本次拍卖设保留价。
七、成交后,未在桐庐县注册登记项目公司的受让人必须在桐庐县依法组建该地块的项目开发公司。
八、若至2007年11月20日下午16时,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拍卖出让直接改为挂牌出让,挂牌报名时间截止到2007年11月30日下午16时,挂牌成交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下午16时。
九、保证金:竞买人在2007年11月20日下午15:00前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以下帐户:
户名: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帐号:33001617182053000524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1-64217662、64217671
联系人:洪先生、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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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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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0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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