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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当涂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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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挂牌起始价 | 规划要 求 | 容积率 | 绿地率 | 用途 | 当土挂2006-11 | 振兴路西侧青莲路北侧 | 21318.40M2(31.98亩) | 900.00(万元) | ≤0.8 | ≥15% | 商业 |
注:大卖场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
供地条件:该宗地以达到场地自然平整,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供电:指在红线外100米范围内留高压电源接头。
上水:在红线外有城市上水管道。
下水:在红线外有城市下水管道。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允许联合竞买。
竞买人在该宗地上须引进知名大卖场入驻,并出具入驻知名大卖场的书面承诺函。
三、文件的购取
竞买人在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2006年8月21日16:30时止,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二楼),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下列资料:
1、当涂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第11号)
2、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3、国有土地使用权报价须知;
4、竞买申请书;
5、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6、出让地块宗地图;
7、挂牌出让报价单;
8、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上列挂牌出让文件如有不一致,同时出台的,由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解释并确认,先后出台的,时间在后的文件效力大于时间在前的文件效力.
四、挂牌出让地块现场踏勘的时间及地点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有意参加竞买者对挂牌出让地块进行集体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06年8月17日下午3:00时;集合地点:当涂县国土资源局门前。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于2006年8月21日16:30时前持下列文件和竞买保证金,向当涂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竞买手续委托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
1、竞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法定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信证明及资质证书;
6、竞买保证金已支付(当涂县国土资源局)的支付凭证。
该宗地的竞买保证金如下:
当土挂2006-11号地块(人民币):500万元。
六、挂牌出让期限及地点
1、本次挂牌出让自2006年8月22日上午8:00时起开始接受竞买人报价。
2、本次挂牌出让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4日下午16:30时。
3、地点: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联系方法:
联 系 人:陶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0555)672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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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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