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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市国土资源局4月1日至4月14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慈溪市土地储备中心城区21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期限:2005年4月1日至4月14日(双休日除外)。

  报价时间: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双休日除外)。

  报价地点:市招投标中心(浒山街道北二环中路16号华泰大厦二楼)。

  二、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浒山街道南二环线(东段)北侧、市交警大队西侧。

  三、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主要经济指标、土地用途、使用年限、挂牌起始价及保证金如下: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770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690.62平方米,用途为商服,容积率不变,房屋保持现状,使用年限40年。出让价格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为2385万元;房屋出让价706万元(不变价),装饰及设施价为1256万元(不变价)。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但不得联合竞买。自然人在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可在竞得之日起两个月内在土地所在地注册一家由该自然人控股的公司,并在缴清所有土地款项后直接登记到新成立的公司。

  五、报名有关事宜:

  1、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05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4月14日截止上午11:00止,下午不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到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有关资料,并缴纳资料费200元,同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报名时需持证件: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保证金缴纳办法:本次挂牌地块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慈溪市支行上房分理处;收款单位: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专项资金专户,账号:3319951440010000004767。缴纳保证金需用银行汇票或现金缴款单。

  4、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充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于挂牌结束后5日内不计息退还。竞得后不按规定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有关事项详见《挂牌须知》。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4)63013534 63809025

  联系人:周小姐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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