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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市国土资源局4月19日公开拍卖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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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将慈溪市土地储备中心长河5号、庵东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05年4月19日上午9:00时
拍卖地点:慈溪市招投标中心(浒山街道北二环中路16号华泰大厦二楼)
二、 出让地块概况:
1、 慈土储庵东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庵东镇化南村。东临市场路,南临村宅基地,西临余庵公路,北临村宅基地及耕地。
2、 慈土储长河5号地块:该地块东临芦庵公路,南临宁丰村村宅基地,西临河道留地,北临绿地。
三、 出让地块的土地面积、规划控制指标、主要经济指标、拍卖起始价、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及竞买保证金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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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宗地面积(M2) | 折合亩数 | 建筑密度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起拍价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庵东4号 | 24438 | 36.66 | ≤27 | 1.0-1.85 | ≥32 | 商业住宅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800 | 280 | 长河5号 | 2141 | 3.21 | ≤35 | 1.3-1.4 | 20 | 商业办公 | 商服 | 40 | 260 | 25 |
四、竞买人资格:
慈土储长河5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但不得联合竞买。自然人在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可在竞得之日起两个月内在土地所在地注册一家由该自然人控股的公司,并在缴清所有土地款项后直接登记到新成立的公司。
慈土储庵东4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五、报名有关事项:
1、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05年4月11日至2005年4月15日到本市浒山街道北二环中路16号华泰大厦二楼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有关资料,并缴纳资料费200元。2005年4月18日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并缴纳保证金。报名时间: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4:00。
2、 报名时需持证件: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需要提供开发资质证明。
3、 报名地点:慈溪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窗口(浒山街道北二环中路16号华泰大厦二楼)。
4、 保证金及缴纳办法: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慈溪市支行上房分理处;账号:3319951440010000004767。收款单位: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专项资金专户。缴纳保证金需用银行汇票或现金缴款单。
5、 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充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5日内不计息退还。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按规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本次拍卖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请查阅拍卖文件或登录中国地产投资网网站,网址:www.cnestate.com。 |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4-63013534 63809025
联系人: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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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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