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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奉土资告[2004]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奉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2004年11月30日上午9时在奉化市招标投标中心对位于本市区西坞街道镇宁路以北地块和岳林东路北侧零星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依法公告如下:
  
  一、 两地块基本情况
  
  1、西坞镇宁路以北地块

  该地块位于西坞街道西北角,镇宁路以北,亭山东省村的东南侧,与西坞中学、亭山村仅一河之隔,西侧为二期开发用地。由于河道深入地块,而使地块呈“Y”形。地块地势平坦,投资环境及开发前景诱人。

  2、岳林东路北侧零星地块

  该地块坐落在市东郊工业园内,岳林东路以北,南侧为私有的4层住宅,1#地块北侧为市电信局仓库,2#地块北侧为空地,1#和2#地块之间有一栋3层私有住宅,地块平整,较规则,交通便捷。
  
  二、规划设计条件

  西坞镇宁路以北地块

用地性质净用地面积(M2)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保证金 (万元)起拍价 (万元)使用年限 (年)
住宅40307≤28%≥1.0且 ≤1.2≥35%300320070


  岳林东路北侧零星地块

用地性质净用地面积(M2)保证金 (万元)起拍价 (万元)使用年限 (年)
住宅920.3910036070


  三、竞买对象:凡符合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或有资金实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
  
  四、 报名有关事项
  
  1、 企业法人参加竞买时请随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公民(自然人)参加竞买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

  参加竞买的企业、公民(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交至报名登记处。
  
  2、 报名时间:有意者请于2004年11月29日下午3时前到奉化市招标投标中心报名,领取有关资料。保证金(西坞镇宁路以北地块人民币300万元、岳林东路北侧两地块人民币100万元)须在2004年11月29日下午3时前到达市土地流转中心指定帐户。
  
  奉化市土地流转中心开户银行:奉化市农业银行城北分理处
  
  帐 号:39661001040000414
  
  报名地点:奉化市南山路151号奉化市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方法: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574)88589813
       
  吴女士    88581935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200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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