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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土资告字[2007]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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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临安市人民政府批准,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玲珑街道化龙区块八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 金 (万元) | 竞买要求及其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玲珑街道化龙区块A-1地块 | 7727.9 | 工业 | 0.72~1.4 | 30%~60% | ≤20% | 50 | 237 | 18 | 要求竞买人是器材制造业企业,工业项目总投资不小于1600万元,项目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 | 2 | 玲珑街道化龙区块A-2地块 | 2413.1 | 工业 | 0.96~1.4 | 30%~60% | ≤20% | 50 | 237 | 5.5 | 要求竞买人是竹炭制品制造企业,工业项目总投资不小于400万元,项目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 | 3 | 玲珑街道化龙区块A-3地块 | 4336.8 | 工业 | 0.72~1.4 | 30%~60% | ≤20% | 50 | 237 | 10 | 要求竞买人是器材制造业企业,工业项目总投资不小于1000万元,项目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 | 4 | 玲珑街道化龙区块A-4地块 | 4099.3 | 工业 | 0.60~1.4 | 30%~60% | ≤20% | 50 | 237 | 9.5 | 要求竞买人是黑色冶金业企业,工业项目总投资不小于1400万元,项目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 | 5 | 玲珑街道化龙区块B-1地块 | 1768.9 | 工业 | 0.84~1.4 | 30%~60% | ≤20% | 50 | 237 | 4 | 要求竞买人是化学制品制造企业,工业项目总投资不小于600万元,项目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 | 6 | 玲珑街道化龙区块B-2地块 | 2019.6 | 工业 | 0.72~1.4 | 30%~60% | ≤20% | 50 | 237 | 4.5 | 要求竞买人是被拆迁企业,并且是电气机械制造企业,工业项目总投资不小于800万元,项目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 | 7 | 玲珑街道化龙区块C-1地块 | 1959.3 | 工业 | 0.72~1.4 | 30%~60% | ≤20% | 50 | 237 | 4.5 | 要求竞买人是被拆迁企业,并且是器材制造业企业,工业项目总投资不小于1000万元,项目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 | 8 | 玲珑街道化龙区块C-2地块 | 2107.6 | 工业 | 0.96~1.4 | 30%~60% | ≤20% | 50 | 237 | 4.5 | 要求竞买人是木材加工业企业,工业项目总投资不小于700万元,项目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 |
二、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能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月22日至2007年2月2日,到临安市行政审批办理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申请人可于2007年1月22日上午9时至2006年2月2日下午4时的工作时间内,到 临安市行政审批办理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5日9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7年2月5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临安市行政审批办理中心;挂牌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9时至 2007年2月5日15时。
七、成交后,未在临安市注册登记项目公司的受让人必须在临安市依法组建该地块的项目开发公司。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付款期限:成交后7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临安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
帐 号: 85626123732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 临安市行政审批办理中心(锦城街道浙皖农贸城)
联系电话:23616027、63724034
联 系 人:朱先生、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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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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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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