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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浙江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7年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2007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火车站综合楼东侧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401交易大厅公开拍卖出让袍江工业区G3-1、G3-2、G10号地块和渔化桥河沿B号地块及生态产业园皋埠商贸区2、3、4、5号地块共8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各地块的规划经济指标及起拍(始)价如下表

地块名称
土地座落
土地 用途
土 地 面 积(m2)
建筑面积(m2)
容积率
建 筑密 度
绿地率
起拍价(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备 注
袍江工业区G3-1号地块东至G3-2,南至329国道,西至中兴大道,北至空地。商业用地8329≤8329≤1.0≤50%≥15%740150汽车“4S”店
袍江工业区G3-2号地块东至河流,南至329国道,西至G3-1,北至空地。商业用地8813≤8813≤1.0≤50%≥15%760150汽车“4S”店
袍江工业区 G10号地块东至袍江中学围墙,南至育贤路,西至F2地块红线,北至袍江中学围墙。商业办公用地12588≤25176≤2.0≤50%≥15%1300260 
渔化桥河沿 B号地块东至现状住宅,南至中国人民银行绍兴中心支行,西至中兴路,北至渔化桥河沿。商业办公用地2713≤7054≤2.6≤46%≥10%2000400 带方案出让,地块南侧无偿为人民银行建造建筑面积 约3500平方米的用房。
生态产业园皋埠商贸区2号地块东至河流,南至人民东路,西至朱林路,北至农田。居住商业办公25287.9≤32874.3≤1.3≤33%≥30%3200600 
生态产业园皋埠商贸区3号地块东至上樊公路,南至银苑路,西至十字墩河,北至银兴路。居住商业办公38582.5≤54015.5≤1.4≤35%≥30%4700900 
生态产业园皋埠商贸区4号地块东至上樊公路,南至人民路,西至十字墩河,北至银苑路。居住商业办公 27558≤35825.4≤1.3≤35%≥30%3500700 
生态产业园皋埠商贸区5号地块东至三湖路,南至银苑路,西至鲁家泾村民住宅,北至银兴路居住商业办公 29714≤41599.6≤1.4≤35%≥28%4000800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上述各地块的规划要求以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袍江工业区规划局和绍兴生态产业园规划处详细了解规划设计要求的有关情况。

  二、出让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如果一个标的的竞买人在3人或3人以上,则以拍卖方式出让;如果一个标的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出让。

  三、土地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的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办公用地的出让年限均为40年,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年限内拥有法律规定的使用权,并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市内外的所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及欠交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竞买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其中袍江工业区G3-1、G3-2号地块的竞买人在地块竞买时必须为具有汽车制造商正式授权书的汽车品牌经销商。

  五、竞买人参加拍卖会的报名时间、地点及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10日至5月21日上午11:30时前的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

  3、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拍卖(挂牌)出让竞买申请表

  (2)单位介绍信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6)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8)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以上材料(3)(4)(5)(7)(8)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2)(6)提供原件。

  其中袍江工业区G3-1、G3-2号地块的竞买人需提供袍江工业区管委会出具的资格证明(原件)。

  六、拍卖(挂牌)保证金

  参加袍江工业区G3-1、G3-2号地块竞买的,在报名时须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均为人民币150万元;参加袍江工业区G10号地块竞买的,在报名时须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60万元;参加渔化桥河沿B号地块竞买的,在报名时须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万元 ;参加生态产业园皋埠商贸区2号地块竞买的,在报名时须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00万元;参加生态产业园皋埠商贸区3号地块竞买的,在报名时须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00万元;参加生态产业园皋埠商贸区4号地块竞买的,在报名时须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00万元;参加生态产业园皋埠商贸区5号地块竞买的,在报名时须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0万元(2007年5月21日报名的,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冲第三期土地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保证金缴入帐户: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帐号:0900000103190200010;开户行:绍兴市商业银行业务部。

  七、如一个标的报名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该标的在5月22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

  如果转为挂牌出让,我局将于5月22日在《绍兴日报》及市招投标中心和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上公告。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6月1日下午4时整(如在6月1日报名的,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支付保证金)。

  挂牌报价时间:自2007年5月22日起至2007年6月4日下午3时正的工作时间内。在挂牌报价期限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要求报价的竞买人在2007年6月4日下午3时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并交给挂牌工作人员,出让人在6月4日下午3时10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

  挂牌报价地点:2007年6月4日上午12时前,在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窗口报价;2007年6月4日下午2时起,报价地点调整在市招投标中心401大厅。

  八、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

  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均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付成交价的40%款额,在成交后30天内付清;第二期付成交价的30%款额,在成交后60天内付清;第三期付成交价的30%款额,在成交后90天内付清。

  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确认书》,在竞得人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后,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交付土地。

  竞得人不按期足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对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按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无故拖欠出让金,严重违约的,出让人可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定金);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若出让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渔化桥河沿B号地块在竞买成交后,须无偿为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建造约3500平方米的建筑物,并承担一半地下室建造费用。

  九、相关事项详见《须知》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有关本次公开出让的文件资料可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索取。

  十、本次公开出让信息公告可在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和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上查询。

联系方法:


  土地利用管理处: 张朵朵      电话:0575-5114059

  土地交易中心: 许 虹        电话:0575-8021446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袍江分局:王志强   电话:0575-8031606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孙华千  电话:0575-8317004

  查询网址:绍兴市招投标中心 (www.sxztb.gov.cn)

  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td.sx.gov.cn)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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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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