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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善土告字[20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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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嘉善县位于江浙沪三省交界,沪杭铁路、沪杭高速公路、320国道横穿全县,素有“水乡泽国银嘉善”之美称。本次出让地块开发环境较为优越。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元/m2) |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5-3号 | 魏塘镇县经济开发区汾湖路28号内 | 18636.7 | 商住(开发区配套用地) | 1.3-1.8 | ≤35% | ≥30% | 40年、70年 | 643 | 480 | 2007-14号 | 天凝镇兴贤路北侧、市民广场西侧 | 21738.7 | 商住用地 | 1.3-2.0 | ≤35% | ≥25% | 40年、70年 | 608 | 530 | 2007-15号 | 魏塘镇环城东路西侧、嘉辰花苑北侧 | 16301.4 | 居住用地 | 1.2-1.5 | ≤35% | ≥30% | 70年 | 1125 | 750 | 2008-35号 | 洪溪镇干洪公路西侧、兴洪公路北侧 | 11922.1 | 商住用地 | 1.3-2.5 | ≤50% | ≥20% | 40年、70年 | 600 | 290 | 2008-36号 | 洪溪镇干洪公路东侧、兴洪公路北侧 | 4724.3 | 商住用地 | 1.3-2.0 | ≤50% | ≥25% | 40年、70年 | 600 | 120 | 2008-38号 | 惠民镇明珠路东侧、派出所南侧 | 1850.3 | 商业(金融业) | 1.3-1.8 | ≤35% | ≥25% | 40年 | 920 | 7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2月19日至2009年3月3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参加拍卖的申请人可于2009年2月19日至2009年3月3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按公开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汇票或现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3日下午3: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和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在2009年3月4日下午3:30时前确认其参加拍卖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09年3月5日下午3:30时;
七、特别说明:本次土地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某地块报名参加者在3个以下的,供地出让方式将由公开拍卖改为公开挂牌方式,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公告,同时土地拍卖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会逐一通知到有关已报名的竞买人。挂牌报名时间自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3月13日,交纳竞买保证金(汇票或现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3日下午3:30时。将在2009年3月16日下午3:30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资格。挂牌报价时间自2009年3月4日上午8:00时至2009年3月17日下午3:3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地点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八、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以拍卖方式成交的,各地块在2009年5月5日之前付清;以挂牌方式成交的,各地块在2009年5月18日之前付清。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开出让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
(二)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储备中心226、216室),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负责接受咨询。
(三)本次公开出让成交价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本次公开出让设有底价。
(四)开户单位: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营业部。帐号:330201040010188 |
联系方法:
出让人: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魏塘镇人民大道777号
电话:0573—84233327、84233330
联系人:吴先生、陆先生
代理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魏塘镇亭桥北路158号
电话:0573-84129500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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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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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00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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