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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国土告字[2009]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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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授权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挂牌出让三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准入产业类型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亩)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01-01 | 北部工业区102国道西侧,海洋大街南侧、海洋食品厂新址以东 | 9790.08 | 工业 | 50年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 ≥0.6 | 30%-50% | 5%-15% | 23.9 | 01-02 | 北部工业区规划三路以南、高级技师学院以北 | 6666.6 | 工业 | 50年 | 专用设备制造 | ≥0.7 | 30%-50% | 5%-15% | 24.5 | 01-03 | 北部工业区新102国道以东、揽月新街以南、新源汽车以北 | 37480.68 | 工业 | 50年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0.7 | 30%-50% | 5%-15% | 24.2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工业用地要求项目投资强度≥180万元/亩,竞得人须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申请人可于2009年3月10日至2009年4月6日到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交易科获取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03号地块申请人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其它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6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09年3月30日9:00至4月8日10:10在秦皇岛市土地矿权交易大厅举行(如地点有变动另行通知),挂牌截止时间分别为:
01号地块:4月8日上午9:30;
02号地块:4月8日上午9:50;
03号地块:4月8日上午10:10。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秦皇岛市纪委监察局0335-3655026;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纪委监察室0335-3651612。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5号
联系电话:0335-3655515、3651648
联系人:王岩、姚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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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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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200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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