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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国土资源局10年11月5日至10年11月15日挂牌出让十三幅工业用地使用权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9]31号)、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及开发建设要求

编号
地块座落
面积(㎡)
产业类型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次)
出让年限
地块状况
开发建设要求
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亩)
绿化率
建筑系数
2010-W-127
白驹镇通榆中路4号(工2010381)
13217
通用设备
195.62
20
1
50
净地
≥0.7
≥180
≤13%
≥40%
2010-W-128
白驹狮子口村七组(工2010383)
27057
通用设备
400.45
40.6
1
50
净地
≥0.7
≥180
≤13%
≥40%
2010-W-129
草堰双河村二组(工2010364)
9787
标房
142.9
15
1
50
净地
≥0.7
≥120
≤15%
≥40%
2010-W-130
草堰双河村二组(工2010363)
7268
标房
106.12
11
1
50
净地
≥0.7
≥120
≤15%
≥40%
2010-W-131

草堰丁溪一组

(工2010361)

49960
非金属制品
729.42
75
1
50
净地
≥0.7
≥120
≤13%
≥40%
2010-W-132

草堰丁溪二组

(工2010362)

56295
通用设备
821.91
85
1
50
净地
≥0.7
≥180
≤13%
≥40%
2010-W-133
新丰同丰村二组(工2010312)
50568
专用设备
753.47
75.8
1
50
净地
≥0.7
≥180
≤13%
≥40%
2010-W-134
新丰镇太兴一组(工2010246)
36790
非金属制品
548.18
56
1
50
净地
≥0.7
≥120
≤13%
≥40%
2010-W-135
小海镇海团一组(工2010360)
20447
纺织
298.53
31
1
50
净地
≥0.8
≥120
≤15%
≥40%
2010-W-136
小海镇海团一组(工2010392)
26507
纺织
387.01
40
1
50
净地
≥0.8
≥120
≤15%
≥40%
2010-W-137
小海镇海团一组(工2010391)
19762
纺织
288.53
30
1
50
净地
≥0.8
≥120
≤15%
≥40%
2010-W-138

西团镇大龙村

(工2010476)

33403
通用设备
487.69
51
1
50
净地
≥0.7
≥180
≤13%
≥40%
2010-W-139

西团镇大龙村

(工2010474)

40622
专用设备
593.09
61
1
50
净地
≥0.7
≥180
≤13%
≥40%
注:2010-W-128需另代征5129平方米的土地、2010-W-132需另代征3174平方米的土地、2010-W-134需另代征1796平方米的土地、2010-W-135需另代征3053平方米的土地
、2010-W-136需另代征1995平方米的土地 、2010-W-137需另代征1857平方米的土地

  
  说明:1、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也不包含代征部分的规、税费;
  
  2、本次出让地块已办理用地预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参加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预申请承诺的价格,否则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挂牌竞得人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在《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的规定期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逾期未能取得上述两项文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买者于2010年11月5日8时30分至2010年11月12日18时内,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到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四、公告、挂牌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10年10月16日8时30分至2010年11月4日18时。
  
  2、挂牌时间:2010年11月5日8时30分至2010年11月15日15时。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报名、报价、挂牌地点: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五、其它
  
  未尽事项按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0515-83927040
  
  联系人:朱女士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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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O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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