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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甬镇土告字[ 2011] 3号
  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镇海新城联兴集中居住区二期安置房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承办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建筑密度

容积率

建筑高度

绿地率

宁波市镇海新城兴庄路西侧、规划道路北侧

34833
平方米

住宅、商服用地(适建住宅、商业及其配套服务设施)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30%

1.5≤R<2.0

<60米且符合机场控高要求

≤30%,并符合《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楼面地价1090.92元/平方米,(总价7600万元,土地单价为145.46万元/亩)。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3%在收取土地出让金时一并收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待项目按约开工后予以退还。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地块须按建设部住宅建设标准建造,开发建成后,住宅用房、商服用房、自行车房及地下机动停车位等须全部提供给宁波市镇海区新城管委会统一安排。具体结算价格为住宅用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750元,阁楼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元,商服用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元,自行车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000元,地下机动停车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元。结算时间为竣工验收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16日起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8室)购领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4月6日,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6日16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将在收到申请后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挂牌地点: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2011年3月28日9时整至2011年4月8日15时整;
  
  竞价方式:书面竞价。
  
  十、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土地出让保证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
  
  账号:33101984036050505628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联系电话:(0574)86275263,86294106
  
  联系人:董栋,蔡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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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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