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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1年虞土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虞市人民政府虞政办发[2011]139号文件批准,定于2011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出让上虞市城东7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座落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上虞市迎宾大道东侧,四环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南侧、三环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110991M2
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市场、商业、办公)
40年
1.9-2.1
35%-50%
≥5%
人民币10830万元
人民币2200万元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对象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
  
  建设内容:该地块分A、B、C三个区域,其中A区为市场、办公及会展;B区为市场、办公;C区为研发中心。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二、出让方式:拍卖(若报名不足三家自动转为挂牌)。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9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6月7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1年6月13日下午4时30分前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五、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独报名竞买的,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联合报名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对象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
  
  3、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20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帐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5、市外竞买对象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6、其它要求:(1)、出于市场整体配套需要,允许地块内商务办公楼宇和模具市场等部分产权有条件的分割,总量控制在建筑面积的1/3左右,最高不超过40%;(2)、产权分割出售对象必须为已入市场的经营户和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凭有偿使用协议和营业执照办理购房手续,且购房者必须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市场管理人员须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和社保手续;(3)、土地证、房产证上须注明不公开对外销售,若今后有申请对外转让的,则由受让方回购。
  
  六、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2011年6月14日上午8时30分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6月21日下午4时30分。挂牌报价时间:自2011年6月14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1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的工作时间内。
  
  七、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本次出让活动委托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九、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联系方法: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129092
  
  网址:www.sy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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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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