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土告字[2012]45号
|
|
|
|
|
|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坐落在临海市永丰镇留贤村(104国道东北侧)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间数 | 土地面积(m2)及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层数 | 建筑面积 | 331082108200011 | 8间 | 403 | 商业 住宅 | 5 | 2298.08 | 商业40 住宅70 | 10万/间 | 20万/间 |
本次出让按间出让,均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中标单位受让地块后,按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临建规设函[2012]51号编制建设方案。本次拍卖共8间屋基,分间拍卖,拍卖时按报名间数2:1确定出让间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定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获取。
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上午11时止,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竞买者携带身份证。
经审查,竞买者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出让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2013年2月13日前全部交清,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下午3时,地点为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招标室。
联系电话:85280089、85280228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帐号:1207022109049207856(临海市工商银行)
201000078159774(临海市银泰信用合作社)
510004522100010(台州银行临海支行)
580706220100015(民泰银行临海支行)
|
联系方法: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2月26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