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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绍市国土告字[2016]3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6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袍江新区昌明街1号、袍江新区昌明街2号、孙端镇SD2013-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建筑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袍江新区昌明街1号
东至昌明街,南至育贤路,西至宜必思酒店,北至南星横江
29798.7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
居住70年、商业40年
59597.4-65557.14
2.0-2.2
≤30%
≥30%
9190
1838
袍江新区昌明街2号
东至里直江环河绿带,南至昌明花园,西至昌明街,北至规划支路
42989.8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务用地
居住70年、商业40年
98876.54-107474.5
2.3-2.5
≤30%
≥30%
5100
1020
孙端镇SD2013-11号
东至中心路,南至邮电路,西至河道,北至支路
7348.4
商业
40年
7348.4-8818.08
1.0-1.2
≤55%
≥10%
1405
281


  地价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申请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上述地块先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在报名期限内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不足三人,则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本次出让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当场宣布。
  
  四、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国土告字[2016]3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于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31日的工作时间内,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0号国土窗口(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获取上述资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交纳保证金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31日下午4时整前的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0号国土窗口。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下午4时整。
  
  六、如该地块报名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该地块在2016年4月1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人可持规定的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0号国土窗口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
  
  若转为挂牌出让,我局将于当日在《绍兴日报》、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ztb.gov.cn)、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td.sx.gov.cn)上公告。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11日下午4时整。
  
  挂牌报价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2日下午3时整的工作时间内。
  
  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要求报价的竞买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并交给挂牌工作人员,出让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10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
  
  挂牌报价地点:报价截止日上午11:30时前,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616室);报价截止日下午2:30时起,调整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孙端镇SD2013-11号地块为带方案拍卖。
  
  2、袍江新区昌明街2号地块为带方案拍卖。建成后由袍江新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回购用于拆迁安置,回购按照“高层(含小高层)3100元/平方米、多层(商铺、社区用房)3000元/平方米、车棚(底层非机动车库)5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地下室按照31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回购;回购面积以规划批准的设计方案确定的面积为准。
  
  为顺利推进工程建设和安置房办证工作,该宗土地竞得人不得进行在建工程抵押,且在竞拍报名时需向袍江开发区管委会缴纳质量及按期交付保证金5000万元。
  
  2、上述地块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日当天报名的,保证金的支付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3、土地出让价款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应全部缴清。
  
  4、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帐户
  
  袍江国土分局:鲁女士
  
  电话:88031606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周女士
  
  电话:88024297、88207190
  
  绍兴市规划局袍江规划分局:董先生
  
  电话:88030658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帐号:0900001466337600010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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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公 告

  2016年3月12日,我局发布了绍市国土告字[2016]3号《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公开出让袍江新区昌明街1号、袍江新区昌明街2号、孙端镇SD2013-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16年3月31日下午4时整报名截止时止,袍江新区昌明街1号、袍江新区昌明街2号、孙端镇SD2013-11号地块报名的竞买人数不足3人,根据绍市国土告字[2016]3号《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规定,上述地块从即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

  有意参加上述地块挂牌的竞买人可按绍市国土告字[2016]3号《公开出让资料》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0号国土窗口(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

  出让公告详见2016年3月12日的《绍兴日报》,也可通过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ztb.gov.cn)、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td.sx.gov.cn)查询。出让资料可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0号国土窗口索取。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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