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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苍土告字[2017]4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苍南县桥墩镇B-05f地块宗地面积:10000平方米宗地坐落:苍南县桥墩镇新村村
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1≤容积率≤1.3建筑密度(%):≤50
绿化率(%):≥10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
投资强度:0万元/公顷保证金:450万元土地估价备案号:3309216BB0014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225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在拍卖竞买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则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3月1日15:0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3月1日11:00时。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7年3月1日11:00时。原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继续参加挂牌竞买无须重新办理挂牌竞买申请。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3月1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2017年3月1日15:0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行挂牌出让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外地企业、公司单位竟得后须在苍南县域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1月25日至2017年02月13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2月13日至2017年02月15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15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2月15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2月15日15时00分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拍卖(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开垦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竟得人须另行支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银行账户:33001627268053001691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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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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