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省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奉土资告字[2007]1号
|
|
|
|
【点击查看地块位置图】
|
|
经奉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经济开发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净用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55784 | 商住 | ≥1.3且≤1.7 | ≤35%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6800 | 1000 |
注:1、6800万元起叫价不包括地上建筑物之价款。
2、表内容积率已包括地块内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
该地块位于奉化市经济开发区内,地块东为汇茂路,南为汇明路,西为东江路,北为汇盛大路。地块内有一条贯穿地块南北的河道(规划要求保留且净宽应不小于6米,有关河道的配套工程按照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由受让人自我完善,工程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将地块分为东西两块,有建筑面积约14700平方米的建筑物(现为开发区公寓楼),地块出让时该建筑物所占土地面积一并计入出让面积,地上建筑的产权也同时转让(具体情况详见补充规定),地块较规则平坦,交通便利,投资环境较好。
本地块的开发执行国六条规定,在住宅总面积中,套型为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例应达到70%以上。
二、竞买对象:
凡符合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参加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注意事项:
奉化市土地拍卖活动由市土地流转中心和市招标投标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竞买资格的,市土地流转中心、市招标投标中心、市公证处在2007年3月9日下午2时00分拍卖会前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3月9日下午2时00分在市招标投标中心举办;拍卖会不足三家竞买人时,自行转为挂牌出让,挂牌出让按照挂牌出让程序进行,挂牌时间自2007年3月9日下午2时00分起至2007年3月19日下午2时00分止。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9日上午10时。
七、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单位: 奉化市土地流转中心
开 户 行: 农业银行城北分理处
帐 号: 39661001040000414
节假日照常上班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 南山路151号市招标投标中心、凉河路1号市土地流转中心
联系电话: 0574-88589815、0574-88581935
联 系 人: 王先生、吴女士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月26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