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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黄国土挂告字[20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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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人民政府批准,黄山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黄国土挂2007-14、15、16、17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挂牌出让地块位置概况
(一)黄国土挂2007—14号地块位于谭家桥镇中墩村车站组;
(二)黄国土挂2007—15号地块位于汤口镇汤口居委会(华艺宾馆西侧);
(三)黄国土挂2007—16号地块位于汤口镇汤口居委会(黄山一楼东侧);
(四)黄国土挂2007—17号地块位于城区平湖中路南侧,属国有存量土地;
二、各挂牌出让地块面积、规划用途及相关控规技术指标
(一)黄国土挂2007-14号地块土地面积为1003.19平方米(1.5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1.5以内,建筑密度35%以内,绿地率≥35%,建筑层数2-4层,主楼为4层,建筑总高度控制在17米以内;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建设项目完成年限为一年。
(二)黄国土挂2007-15号地块土地面积为2206.5平方米(3.31亩),土地用途为旅馆业用地;容积率为3.0以内;建筑密度65%左右;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层数主楼高度不得超出+21.400米(以华艺一期±0.000计算);出让年限为40年,建设项目完成年限为一年。
(三)黄国土挂2007-16号地块土地面积为2857.22平方米(4.29亩),土地用途为文化娱乐用地;容积率为1.2以内;建筑密度35%左右;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层数2-5层;出让年限为40年;建设项目完成年限为二年。
(四)黄国土挂2007-17号地块土地面积为9403.26平方米(14.105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沿街、巷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25以内;建筑密度30%左右;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层数4-5层,其中沿清平巷商业建筑层数为二层;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建设项目完成年限为二年。
三、各挂牌出让地块出让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如下:
(一)黄国土挂2007-14号地块属毛地出让,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2.5万元/宗(该地块土地出让总价内不含房屋、地上附属物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属物补偿费用由竞得人自行与原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及相关手续由竞得人按规定程序办理)。竞买保证金为8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宗。
(二)黄国土挂2007-15号地块属毛地出让,挂牌出让起始价为51.4元/宗(该地块土地出让总价内不含房屋、地上附属物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属物补偿费用由竞得人自行与原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及相关手续由竞得人按规定程序办理)。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宗。
(三)黄国土挂2007-16号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6.0万元/宗,竞买保证金为8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宗。
(四)黄国土挂2007-17号地块属毛地出让,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25.3元/宗(该地块土地出让总价内不含房屋、地上附属物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属物补偿费用由竞得人自行与原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及相关手续由竞得人按规定程序办理)。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宗。
四、竞得人通过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另行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税费。
五、竞买人范围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在黄山区境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一)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二)此前曾竞得土地至今仍违规未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或至今仍拖欠土地成交款的。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4月13日至2007年5月17日,到黄山区仙源西路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需交资料费200.00元)
七、申请人可于2007年4月13日至2007年5月17日,到黄山区仙源西路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5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黄山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挂牌出让起止时间:2007年5月8日至2007年5月21日11时止。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按规定程序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后方可动工开发建设。
(三)竞得人通过竞价方式取得黄国土挂2007-17号地块后,应根据黄山区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北海中路、北海北路及平湖路南侧工人文化宫地块土地收储出让的意见》,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须具备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物业管理房、市政公用设施等建设要求按《意见》规定办理;该地块在规划设计时沿平湖路建筑布局中应考虑返还工会办公用房和工人文化宫公共活动功能(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用房(具体要求由竞得人与黄山区总工会协商确定)。
(四)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及应另行交纳的土地登记费、契税和国家规定的其它税费。
十、土地交付条件和时间:上述各地块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签定后 30日内以土地利用现状交付竞得人。
十一、银行帐户
开 户 行:黄山区建设银行北海分理处
开户单位:黄山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帐 号:34001696301050381290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黄山区仙源西路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59-8580876
联 系 人:纪跃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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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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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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