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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国土资源局4月23日至5月7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衢市告字[2009]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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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衢州市新苑路以北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总建筑 面积 | 1 | 衢州市新苑路以北5号地块 | 44943 | 商务金融用地 | ≤2.0 | ≤50% | 30% | ≤89886 | 40 | 520 | 450 |
注:1、上述地块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建筑高度:地上≤22米,地下≤8米;特殊情况由规划审定。
2、本次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其他组织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市本级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到衢州市区世纪大道677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事项:
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23日至2009年5月5日,到衢州市区世纪大道677号向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5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将在2009年5月6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2009年4月23日至2009年5月7日下午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
联系电话:0570-3851515、3851520
联系人:王福东、余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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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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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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