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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市国土资源局12月29日至1月13日挂牌出让十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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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商地块基本情况及其规划要点
地块编号 | 地块座落 | 土地出让面积约 (㎡) |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 出让年限(年) | 地块开发程度 | 市场挂牌起始价 (人民币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 用 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61 | 百祥路东侧,扬州市应急指挥中心南 | 1885 | 商业金融 | ≤1.6 | ≤40% | ≥30% | 40 | 生地 | 1200 | 40 | 162 | 江阳西路南侧,邗江兽医站西侧 | 2455 | 办公 商业金融 文化娱乐 | ≤2 | ≤40% | ≥25% | 40 | 生地 | 1200 | 60 | 163 | 文汇东路南侧,蒿草河西侧 | 6386 | 住宅 | ≤2 | ≤20% | ≥35% | 70 | 生地 | 1160 | 150 | 165 | 扬子江北路西侧,市人事局培训中心、工商银行南 | 17505 | 商业 住宅 | ≤1.7 | ≤35% | ≥25% | 40 70 | 熟地 | 2850 | 1000 | 166 | 大学南路与兴城东路交叉口西北侧 | 20459 | 商业 住宅 | ≤1.7 | ≤35% | ≥35% | 40 70 | 熟地 | 2205 | 900 | 167 | 江阳西路与大学南路交叉口西北侧 | 31260 | 商业金融 住宅 | ≤1.8 | ≤35% | ≥ 30% | 40 70 | 生地 | 405 | 200 | 168 | 史可法路西侧,漕河北侧 | 58944 | 商业 住宅 商业 住宅 | A区≤1.8 C区≤1.1 | A区≤30% C区≤25% | A区≥35% C区≥40% | 40 70 40 70 | 生地 | 1175 | 1400 | 169 | 国庆路西侧,萃园路南侧,小秦淮河东侧 | 81223 | 商业、文化娱乐 住宅 | ≤1 ≤0.75 | ≤40% ≤45% | ≥20% ≥20% | 40 70 | 生地 | 320 | 500 | 170 | 盐阜东路南侧,泰州北路西侧 | 14896 | 商业金融 文化娱乐 | A区≤1.1 B区≤1.2 D区≤1.4 | A区≤40% B区≤45% D区≤50% | A区≥20% B区≥20% D区≥20% | 40 | 生地 | 540 | 160 | 停车场 | C区≤0.1 | C区≤10% | C区≥10% | 40 | 171 | 联谊路东侧,规划中的开发东 路北侧 | 1614 | 商务办公 商业金融 文化娱乐 | ≤1.5 | ≤35% | ≥25% | 40 | 生地 | 675 | 20 | 172 | 汤汪路东侧,汤汪机械厂宿舍区西北侧 | 7509 | 住宅 | ≤0.7 | ≤ 35% | ≥35% | 70 | 生地 | 620 | 90 |
二、竞买人范围及竞买手续的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与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申请竞买165号地块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业绩的上市公司。
2、本次招商地块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其中:165号、166号两地块以熟地挂牌方式出让,其余地块以生地挂牌方式出让)。有意竞买者申请参加竞买时,需提交竞买地块的履约保证金及下列文件,办理竞买手续,领取竞买资格证书及报价单。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申请竞买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境内个人申请竞买须提交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境外个人申请竞买须提交资信材料和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授权委托的须提交有单位签章及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竞买165号地块,还须提交开发房地产的业绩资料及上市公司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3)提交可以在本地银行兑付的人民币(或美元)银行支票(竞买申请人须将其支票自行在其付方银行进帐)或汇票作为履约保证金(美元以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日国家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收款人:扬州市土地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扬州市商业银行,帐号:20111005015。
3、本次招商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及报价。
三、招商活动安排及有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可于2004年12月29日18时前(工作日)持本《招商公告》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到江苏省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扬州市文昌西路九号)二楼土地交易中心土地招商窗口办理竞买手续,交付履约保证金,领取竞买资格证书(履约保证金到帐后方可领取)及报价单。受理竞买申请时间截止到2004年12月29日18时止。
在此期间扬州市土地交易中心负责接待有意竞买者对招商地块的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2、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于工作日持《竞买资格证书》及报价单到扬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中心土地招商窗口进行报价或更新报价。接受报价时间截止到2005年1月13日17时止。
有关报价的最新动态可在扬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招商公示牌上查看或通过网上进行查询(查询网址:www.yzgtj.com)。
3、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在成交现场当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同时竞得人缴纳出让金(其中:161号、162号、171号地块的竞得人于成交现场当场缴纳不少于竞得地块市场挂牌起始总价款,165号地块的竞得人于成交现场当场缴纳不少于该地块市场挂牌起始总价额的80%出让金,其余地块的竞得人于成交现场当场缴纳不少于竞得地块市场挂牌起始总价额的50%出让金)。
4、有关本次招商地块的详细情况及招商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招商文件,敬请有意竞买者到扬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中心交易窗口领取招商文本(招商文本于2004年12月16日后可领取)及进行咨询。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九号
咨询电话:0514-7339155、7338859、7339233、733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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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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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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