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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当国土出让告字[2011]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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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界址范围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当土拍2011-9号 | 振兴路西侧、行春路东侧 | 6596.66㎡( 9.89亩) | 商住 | <2.5 | <30 % | 商业:40居住:70 | 人民币218 万元 | 人民币218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用途为安置房建设用地,竞得人需在该地块或相邻地块提供16505㎡房屋(其中住宅房约140套,面积约16050㎡;门市房7间,面积约455㎡)给政府相关部门,用于拆迁户安置。
2、供地条件: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份额40年、居住份额用地70年。
4、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
6、竞得人提供的安置房建设周期为十八个月,即自土地交付给竞得人起十八个月内将经有关部门验收(包括水、电、公建、管网及配套设施)合格的安置房全部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安置,不得对外销售。
7、竞得人须按照本次出让文件要求和《拆迁安置房建设合同》的标准建设,并达到当涂县征迁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的安置房住宅施工建设标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1年6月29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10日8时至2011年6月29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二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10日8时至2011年6月29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6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10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7月7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1年7月7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9时至2011年7月12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涂县支行
帐号:156160102100023768220334052100100000177072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182710276144
查询网址:http://www.cnesta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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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振兴路20号)
联系电话:(0555)6741229
联系人:聂先生、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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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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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转挂牌:挂牌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9时至2011年7月12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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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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