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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虞告字[2011]37号
  经上虞市人民政府批准,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曹娥街道[2008]G9-1号
宗地面积:
152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曹娥街道工业功能区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
建筑密度(%):
≥0.45
绿化率(%):
≤0.1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8万元
起始价: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10月08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7日15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工业项目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方面要求。所有地块成交后一年内项目未能正式通过环保、安全审批的,取消竞得人受让资格,成交确认书无效,退还已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本金。2、对参加报名的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授信额度按拟竞买地块面积确定,不得少于50万元/亩。3、对允许筹建中的外商投资企业报名参加竞买的,须提供以下资料:1)、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联系单;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3)、公安部门核准的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筹建章;4)、外经贸部门和地块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筹建证明;5)、提供境外企业或自然人的银行资信证明;4、对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外资引进要求的地块,在报名时提交由地块所在乡镇(街道)与竞买人签订的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外资引进协议书以及竞买人出具的承诺书。凡符合上述要求的竞买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除外),在取得地块所在乡镇(街道)和市经贸局出具的竞买人符合竞买条件的确认意见后,到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竞买。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置政府保留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08日至2011年10月14日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08日至2011年10月14日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0月14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0会议室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曹娥街道[2008]G9-1号号地块:2011年10月08日08时30分至2011年10月17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129092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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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201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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